一、
合同签了能要回定金吗
当涉及到合同签署后定金能否退回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1.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该方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该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
认购协议定金返还
认购协议签署后,定金的退还问题同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若因支付定金的一方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定金通常不予退还。
2.若因收受定金的一方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则应双倍返还。
3.值得注意的是,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签订,定金应当退还。
三、
预购合同退定金处理
在预购合同签署后,关于定金的退还问题需根据多种情况进行判断。
1.若开发商在起诉前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该房屋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定金应当全额退还。
2.若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约,属于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则属于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4.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定金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在正式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约,则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原则。
5.若双方因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卖方应将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6.若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定金问题。